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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监管来往港澳间小型船舶

1998-10-26 来源:光明日报 戴自更 我有话说
广东省海关总署部署

加强监管来往港澳间小型船舶

戴自更

本报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海关总署10月15日向新闻界宣布:经国务院批准,在深圳大铲岛、三门岛,珠海桂山岛、湾仔建立和完善海关监管站,负责监管进出珠江水域和珠江口以东、以西沿海运营的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,并办理海关关封和舱单确认手续。其中大铲岛海关监管站11月1日零时起正式起用,另外三个监管站1999年1月1日零时起用。

近年来,海关对来往港澳小型船舶采取的是“直进直出”的管理模式,小型船舶直接在口岸海关办理进出境手续。由于海关在通往港澳的海路通道上没有设立监管卡口,进境小型船舶是否将进口货物原封不动运抵目的港报关,出境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报关后是否确实出境,海关无法掌握,难以实施有效监管。一些走私分子利用这种便利条件,一是将小型船舶载运的进口货物,在非设关地点偷卸逃避关税;二是将向口岸海关申报装船出口的货物,再从其他非设立海关的地点偷卸返回境内,以达到骗取退税和内销加工贸易产品的目的。据海关统计,1996年海关查获此类走私案件402宗,案值4亿元;1997年海关查获410宗,案值5.2亿元。

据悉,海关对小型船舶新的监管模式是:进境小型船舶到指定监管站交验舱单,经海关确认后,制作关封,由小型船舶带到目的港海关办理申报手续,同时,海关监管站通过计算机网络,将舱单数据传输到目的港海关,用以核对。对不按规定到海关监管站办理进出境海关关封和舱单确认手续,逃避海关监管的小型船舶,按走私行为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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